通知
公司各部門、項目部:
接上級通知,自2017年7月1日起,購買方為本企業的。索取增值稅發票時,應向銷售方提供公司名稱、納稅人識別號、地址、電話以及開戶行及賬號等。不符合規定的發票,不得作為稅收憑證(后附相關開票資料)。
特此通知
南山古建辦公室
2017年8月1日
附相關開票資料
湖北省南山古建園林工程有限公司
聯系人:陳經理
電 話 :0714-8828991
座 機 :0714-8828899
郵 箱 :499149232@qq.com
地 址 :湖北省大冶市大林路陽光花園北門